(综同人)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_第510页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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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510页 (第2/2页)

脑溢血来。

    不愧是夫妻两,跟林常州结了婚的这二十年里,郑兰香在外头,起码跟七八个男的好过。

    这也就算了,问题是人家还出手特别大方。

    该买房就买房,要职位就给职位职位虽然不大吧,但一个不漏,它全是从林常州手里走的。

    所以也别怪郑兰香手里没钱,别说花出去的。

    有时候林常州默认她收了钱的,人家有时候也没收一分呢!

    至于拿什么顶

    底下谁不知道林大处长的夫人最喜欢手长脚长的年轻人了。

    得知了这个消息,林常州当场就扇了郑兰香一个大嘴巴子。

    他甚至开始怀疑郑兰香生的一对儿女是不是自己的种了。

    不过疼了这么多年,感情还是有的,二来人离的太远,做亲子鉴定也不方便。

    林常州这才没把每月打给兄妹两的钱给断了。

    可儿女的事另说,有了这种恶心事儿,他跟郑兰香算是彻底过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离婚吧!

    郑兰香刚开始确实慌了神,但等走到民政局门口时,她忽然反应过来了。

    呵,不离了,回家。

    林常州以为她在发癫症,嗤笑了一声:做什么美梦呢快进去!

    给老子带了这么多顶绿帽子,居然还想着不离,谁给她的这么大的脸

    她那些小白脸吗可拉倒吧。

    你可想好了。

    自己跟了这人一场,别的没学到,大义灭亲可是学了个肚熟。

    谁让他当初就是这么把林绪之他妈给弄死的呢

    林常州要是忘了这些破事儿,以后好好过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,自己当然不会没事找事。

    但他要是一口咬定了要离婚。

    想得美!

    现在自己钱也花完了,儿女也不在身边,等离了婚工作也得完蛋。

    这时候想让她净身出户,就别怪她心狠手辣了。

    她要是不好过了,林常州自然也得跟着陪葬这么多年林常州干各种缺德事儿,可从没有刻意瞒过她。

    所以自己手里可多的是让他再翻不了身的把柄。

    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吗

    两人做了也有二十年的夫妻了,所以郑兰香这话刚一出口,林常州立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。

    明明心里恨的要死,可为了自己的小命,偏偏得把这口气给咽了。

    林常州被噎了个不轻,瞪着大眼睛恨不得掐死郑兰香。

    郑兰香也不怕他:你也别跟我吹胡子瞪眼的,结婚后你自己也没多干净,凭什么奢望我给你守着

    林绪之他妈倒是贞洁了,可还不是被你给弄死了吗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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